“12点退房”潜规则被打破
来源:秋之败笔 发表时间:2009-09-24 浏览次数:179
饭店业有一条行规:住宿结账都以中午12点为截止时间,超过12点需酌情加费。而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最新公布的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删除了“12点退房,超过12点加收半天房费,超过18点加收1天房费”这一备受争议的规定,以“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者确认已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”取而代之。   这一修改意味着曾是国际惯例的“12点退房”这一潜规则将退出舞台。而我市酒店业是否也取消了“12点退房”?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多方走访,发现许多酒店早已提前打破这一行规,大多将退房时间推迟至下午2点甚至3点。   酒店:延时退房赢得好口碑   在名人酒店,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他们早就不再硬性要求客人中午12点前必须退房,而是将结账时间顺延至下午3点。该工作人员表示,不再实行“12点退房”后,客人反映很好。从运营成本来看,对酒店也并没有什么损失。与名人酒店一样,川惠大酒店也采取了“无条件延时到下午3点退房”的结账方式。   记者发现,美格丽芬花园酒店、百洋大酒店、格林威治酒店等10多家酒店都以活动促销等形式来延长退房时间保持原房价不变,即使是少部分暂未明确执行取消12点退房的饭店,只要客房宽裕,客人大多可以通过协商延长一两个钟头的结账时间;此外,不少经济型快捷商务酒店只要注册会员就可以享受下午2点退房的优惠;还有个别宾馆,零点后的住房算凌晨房,可以延长到下午3点退房。“如果客人提出延时退房的要求,我们一般都会满足,最晚可延至下午2点,不额外收取费用。”一商务酒店前台负责人王小姐介绍说。   客户:“12点退房”带来诸多麻烦   “早就该取消这个规定了。如果不是12点之前退房,客人中午可以在酒店休息一会儿。酒店既然想实现人性化管理,就应该多为客人着想一些。”记者采访时,一位无锡客人李先生对记者说。   市民林宇对“12点退房”就有颇多微词。去年,他和新婚妻子到上海旅游,蜜月期间夫妻俩不仅买了很多商品,还给亲戚朋友预备了不少礼物。可蜜月最后一天,酒店却通知二人必须在中午12点前退房,否则必须多出半天房费。返程火车是晚上6点,妻子建议“背着行李出去逛逛”,他却宁愿在酒店大堂休息半天,二人为此还吵了一架。最后,林宇不得不带着5大箱行李陪妻子逛了一下午街。   “散客常常会因为‘12点退房’而与酒店发生争执。”市汉江风情旅行社总经理陈凡告诉记者,一般旅行社的行程都很紧凑,在时间安排上会把“12点退房”的因素考虑进去。而一些散客却常常把这个因素忽略掉。一旦返程时间定在下午或晚上,“12点退房”就带来很多麻烦。不少导游为避免麻烦,事先都要与游客进行商讨,避免争执。   旅游局:潜规则早已被打破   关于“12点退房”这一潜规则,市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科科长李江海认为,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的内容属于中国旅游饭店协会的非强制性规定,只是酒店规范化管理的一种标准。   “其实早在3年前,我市34家星级酒店就取消了这一行规。”李江海告诉记者,行业有特殊性,客人到达酒店的时间有早有晚,入住时间也有长有短,不可能都在12点钟前离开酒店。从我市的酒店业客人入住情况来看,下午来的多,上午来的少,所以将退房时间往后稍微推迟,许多酒店是可以做到的。   李江海认为,延迟退房是大势所趋。如今,面对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,各家酒店只有改善自己的服务质量,给客人提供更多便利,才能吸引更多的回头客。
上一篇:关于取消次日12点前必须退房的通知
下一篇:12点退房:酒店旧行规能到此终结吗?
用户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