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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取消次日12点前必须退房的通知
来源:秋之败笔
发表时间:2009-08-22
浏览次数:231
在宾馆、酒店住宿,中午12时之前不结账就要多付钱,这是一项被消费者抱怨已久的“霸王条款”。令人高兴的是,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最新公布的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(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2009年8月修订版)中,已经删去了“12点退房,超过12点加收半天房费,超过18点加收1天房费”的规定。昨日,记者调查本地多家酒店发现,五星级宾馆大多未跟进新规定,而部分中低档次的酒店在去年就开始灵活掌握退房时间,可延时2小时结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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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12点退房”潜规则被打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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